六种开发票的情形都属于犯罪!

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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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会计-日照代理记账】六种开发票的情形都属于犯罪

一、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应税劳务而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大家一说估计都很清楚,现在社会上***的买发票就属于这种。在此提醒一下,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老板和会计,千万不要为了帮忙别人而去虚开几张发票。

前一段时间,深圳国税就处理过超市的会计因为开具发票品名与实际不符的行为被判虚开发票罪!

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

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接受应税劳务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其实很容易被广大的财务和老板所轻视,都会这么想,虚开发票又不是我们公司开的,是别人给我开的发票,税务查出来,大不了就不让抵扣或者交点滞纳金。

这种想法的一定要重视了,你接受别人虚开发票也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三、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无论你是老板还是会计,你们不同于工商局和税务局门口的票贩子,他们是以买卖发票为生。你们可能记好了,别没事去介绍个朋友哪里可以虚开发票,提供联系方式一样的。为了好理解,这么描述:介绍别人买卖增值税发票就和窝藏犯人一样,你说犯罪不?

四、为他人开具数量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里的虚开并不仅仅指的是金额的虚开,比如A公司给B公司买了10台笔记本电脑,为了虚开增值税发票,A公司如果在发票上将数量改为15台,这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相信有这种情况的企业不在少数,开发票之前一定要知道这是犯罪的!

五、为他人开具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一条不解释了,明明市场价10万元的电子设备,你非要搞成50万的发票开出去,至少金税三期之后,税务的大数据监控系统你可能过不了关!

六、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一点也需要重点关注,这里我们税来税往只是提示大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专门对这一条进行了描述。

这是法院系统的判决依据,现在很多人都在争论三流一致和不一致的问题。但是从企业的实务角度,还是小心为好,不要去冒这个风险。

所有的发票一定要跟发生经验活动,就要让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三方协议、委托开票之类的,至少在法律层面是站着不住脚的。自己试想一下,三方协议、委托开票等为什么这么做,不就是因为税的问题嘛!

七、虚开发票定罪金额可能吓你一跳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听了害怕,可以这么算一下,1万的税款,只需要你们公司给别人开具或者接受虚开发票5.88万的发票就要犯罪。

听到这里不要吃惊和愤怒,这是法律。

最近大家可能经常看到这样的例子说某某公司老板和会计被抓了,接受虚开发票才10万元就被判了刑,可惜!其实大家要知道,虚开发票和贪污一样,被抓的都是应该的,只是他点背被抓了,没有可惜之处。

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都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范畴了!

醒悟吧!苦逼但要活出精彩的小老板们!拿白面的钱,操白粉的心的会计们!

虚开发票风险大,开票要当心!

根据2016年国税局公布的各项涉税案件中可以看出,在营改增全面实行之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数量较往年大大提升,而这之中的一些企业却是合法经营者,仅是无意中取得了虚开发票,不但沦为受害者,还带来系列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如何远离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引起了各行各业的高度重视。

什么是虚开增值税发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可见,企业涉嫌虚开发票不仅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还将面临刑事责任。今天,久违大家介绍一下,避免收到虚开发票几种方法。

1、提高意识,谨慎交易

在交易前,一定要有对于收到虚开发票的防范意识,注重风险规避,对于交易方的公司信息、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有一定深入调查,评估相应的风险。一旦发现供货有异常现象,就应当引起警惕,做进一步的追查,可以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立即终止交易。

2、交易透明,有迹可循

企业双方交易尽量线上化进行,方便监督有迹可查,先查明交易方网上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与发票全票面信息对比,如果信息对比不符应暂缓交易,由专业财务人员再次进一步核查。

3、火眼金睛,识破假票

建议纳税人仔细比对发票信息。要求开票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仔细比对相关信息。

一是审查税务登记证、出库单、开具的发票、银行账户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二是通过对方的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凭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是通过对方的发票领购簿,审查开具的发票是否确实是对方领购的发票;

四是通过库存商品账、生产成本账和有关凭证,审查购进的货物是否是对方购进或生产的货物。

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应当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有关进项税金,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作重点审查。

4、留存证据,避免损失

企业在购进货物时要重视取得和保存有关的证据,一旦对方故意隐瞒有关销售和开票的真实情况,恶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由于提供虚开发票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重要提醒:

需要注意的事,金税三期后,国税局的线上稽查系统将会对企业全流程发票操作进行监控,企业上下游供应商与销货方也同时会在税局监察范围内,若企业在稽查过程中发现发票虚假问题,虽然可能是上有供应商所开发票为假发票并不是企业自身问题,但企业也要将已经抵扣税款补交,拖得时间越长便会产生滞纳金,问题当然就越大,以后更不好处理。当然还是尽量避免出现收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现象。

如何远离虚开增值税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缓刑适用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5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60%以上罚金的。